关于调整基本经费支出审批权限的通知
计财通[2015] 3号
各单位:
由于校领导调整分工,学校基本经费支出审批权限相应做如下调整:
单笔2万元以下的支出,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
单笔2万元以上(含2万元),10万元以下的支出,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主管业务校领导审批;
单笔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支出,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主管业务校领导及主管财务校领导联合审批;
单笔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支出,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报主管业务校领导及主管财务校领导联合审批后,报校长审批。
特此通知。
计财处
2015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