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5-06-11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财政支付平台业务调整的要求,自2014年7月7日起,支票领用单必须填写预支金额。支票领用的预支金额必须大于实际支出的金额,如实际支出金额大于预支金额款项将无法支付给收款单位,同时支票将作废。
举例:
需领用一张3000—4000元的支票,但使用前尚不知具体金额,预支金额需填写4000元,请尽可能准确填写预支金额同时需确保所填预支金额必须大于实际支取金额,备注应写封万。领用封仟、封拾万的支票同理。
计划财务处
201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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