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21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北京农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现将2022年校内预算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1、坚持统筹安排、以收定支、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

2、压减低效支出以及非刚性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劳务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支出。

3、对校专项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学校统一对校内新增100万元以上金额项目进行第三方事前绩效评估,其余项目所属单位自行评估。

二、预算编制的要求

1、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各类经费6月、9月、11月末支出进度按计划应分别达到53%78%94%

2、提高年初预算涵盖率和准确率。科学、完整地编制2022年度支出预算明细,不重不漏。

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职业教育发展等市教委规划项目纳入高校分类发展定额项目;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北京高校学生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等经费、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由基本公用经费统筹安排。

32021年未完成的校内一次性项目2022年仍需继续支出的,需在2022年按当年度预算申请尾款金额。

4、校内公用经费及校内分类发展项目立项时需明确区分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科目302)与资本性支出(经济科目310)两大类,其相互独立且不能调剂使用,各单位需准确申报各预算项。其中资本性支出指的是达到入库条件需要国资处进行资产入库的支出。预购资产中如含有部分未达到入库标准的资产内容,预算申报时应从资本性支出类经费剔除,归入到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经费预算中的办公费材料费等款中。

5、各单位申报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分类发展项目(校专项)。学校部分专款经费由计财处根据基础数据直接测算。

1)公用经费分为日常行政办公经费、专项业务费。各单位参照2021年预算标准和2022年实际需求进行申报。原则上不得高于2021年。新增业务需提出理由、依据、预算明细,并自行论证。

2)公用经费、学校准备金及分类发展项目不能用于发放学生奖助、在职加班酬金、离退休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

3)人员经费不能用于发放校外人员劳务及校外人员教学科研奖励。

4)学校校内分类发展项目(校专项)按照定额分配额度至归口单位,由归口单位汇总上报分配方案。教学类校内分类发展项目的申报,由教务处归口汇总;科研类校内项目由科技处归口汇总;学科类及研究生教育类项目由研究生处归口汇总;学生类项目由学生处、研究生处和团委归口汇总;资产购置类项目由国资处归口汇总。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维修改造类基建项目分别报网络与信息中心和后勤基建处汇总。

6、各单位需分别填报主办会议和主办培训计划表,报计财处汇总(除校内经费外还包括科研课题及市级专项经费),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方能执行。

7、各项经费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校内预算调整按照《北京农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一年只能调整一次,且须在930日之前。

8、校内分类发展项目经费归口单位应提前将分管的分类发展项目中100万元以上金额项目汇总报至计财处,计财处统一进行第三方事前绩效评估,依据评审结果拟出分配方案报学校审批,其余的项目自行评估。支出预算项中差旅费交通费须严控比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不能高于15%

三、预算申报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将《2022年基本经费校内预算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于2022112日(周三)前报送计财处237

计财处

                                  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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