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销 现 金 须 知

作者: 时间:2010-09-08 点击数:

1、 领取现金时报销单据上必须要有经办人的签字。
2、 报销现金的金额超过3000元时,须提前两天与现金出纳预约。
3、 报销时若单张发票的金额超过800元时,必须使用支票报销。
4、 领取现金须当面点清,过后不补。
5、  若涉及与银钱收据相关的业务,经办人须在相应收据的记账联空白处签字,签完后将收据返还给现金出纳,才能领取该收据的发票联。
6、   若涉及与机打发票相关的业务,经办人须在发票领用登记本上签字后领取相应的发票;
7、   预借发票的业务,经办人须在“请示”单上填写好借用发票的相关事由,并经财务处处长签字同意后,将审核过的“请示”单交予现金出纳或银行出纳,同时在发票领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借走发票。
8、   每个月的5号、6号两天(遇节假日顺延)为全校师生报销门诊药费的时间,其他与现金有关的报销业务暂停。
9、    每个月5号至22号期间内每周的周三为全校教职工报销劳务费的时间,大额现金报销业务(3000元以上)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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