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业务优化提示(二)

作者:财务处 时间:2025-04-01 点击数:

为适应银行及校内业务的发展,进一步服务师生,提高财务报销效率,现对部分报销业务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手机银行交易明细可替代网上银行支付记录作为公务卡报销还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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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银行交易明细需包含交易卡号(尾号)、收款人、交易金额、交易日期相关信息。

2、租车业务提供经资产处审批的《北京农学院用车申请单》, 无需再提供《车辆报价单》。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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