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立足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定位,服务“高精尖”产业结构调整,发挥北京高校科技智力资源优势,深化机制体制改革,释放创新活力,搭建高水平国际化创新平台,2015年起,我市决定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旨在整合在京央属高校、市属高校和国际创新资源三方力量,打造20个左右的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力争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产出一批有影响力的成果,切实解决重大问题,造就一批杰出人才,建立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
为推动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市财政充分运用财政手段,优化政策环境,加大支持力度,将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纳入2015年财政事前绩效评估,进行重点跟踪问效;会同市教委加强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在经费支持规模、使用支出比例、支出范围、预算管理等方面进行较大创新和突破。
在支持规模上,按照五年为一周期,由市财政给予每年每个中心5000万元至1亿元的经费投入。截至2015年8月底,市财政已累计投入82491万元,对在京央属高校和市属高校在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的高精尖创新中心项目给予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
在经费使用上,打破已有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要求,将市财政经费重点用于人员经费和中心基本日常运转,原则上不低于70%用于聘任国内外高端人才。开支内容可以用于人员聘任费、安家和住房补贴、人员薪酬、科研启动费等。
在预算管理方面,按照同城同政策、公平公正的原则,市属高校与央属高校在高精尖中心建设过程中执行统一的预算管理政策。在预算调整方面,市属高校经费预算确有必要调整时,按程序报市教委审批。在结余资金方面,按照滚动预算管理要求,市财政局在实施周期内保障总额度,由中心做好规划,年度内据实申报预算,避免当年产生结余。
根据市领导“成熟一个、支持一个”的指示精神,清华大学未来芯片技术高精尖创新中心、北京理工大学智能机器人与系统高精尖创新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精尖创新中心、首都医科大学人脑保护高精尖创新中心等12个高精尖创新中心已率先启动建设。未来,市财政将持续跟踪中心建设运营和经费管理状况,推动一批高校科技特区、人才特区的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