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业务优化提示(一)
财务处通过深入二级学院和职能处室开展交流调研,了解各二级学院和职能处室在日常财务工作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各单位反馈了在财务报销、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对财务业务流程优化提出宝贵建议。财务处及时安排各业务科室对相关业务流程、报销要求等内容进行梳理,在不违反财经纪律的前提下,对部分业务流程予以优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金科酬金等业务可简化、可优化内容
(一)可简化部分(附件材料)
1、课题绩效:
简化前:科研项目绩效分配明细表、公示文件
简化后:仅提供科研项目绩效分配明细表,不需再提供公示文件
2、课酬:
简化前:课表
简化后:不需再提供课表
(二)可优化部分(业务处理方式)
1、生育津贴:
优化前:劳资通知单、昌平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核定的《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
按《核准表》核准金额扣除学校工资垫付部分,发放补足差额部分;
扣除的学校垫付部分金额实际包含在生育津贴核准内应免税。
优化后:劳资通知单、昌平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核定的《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
按《核准表》核准金额发放,按财税文件享受全额免税;学校工资垫付部分通过劳资通知单从工资收回。
二、会计科报销等业务可简化、可优化内容
(一)基于放、管、服政策取消如下报销资料、流程(项目负责人对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
1、登机牌
2、网购截图
3、图书资料经办人所在部门盖章审核
(二)依据图书入库相关规定的变更,取消购买单册200元(含)、批量1000元(含)以上图书到图书馆办理入库手续。
(三)关于差旅住宿清单:
优化前:必须提供住宿清单
优化后:差旅住宿费发票信息齐全情况下(备注写明姓名、入住时间、离店时间、每日房费单价),可不提供住宿清单。
附件:1、资金科简化、优化内容比对表
2、会计科报销业务优化、简化情况表